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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读·经济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0 08:24:00    

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习近平

□河南日报社财经全媒体中心记者 段伟朵 樊熔熔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晓荷

从钻石小城的“克拉自由”到汽车小镇的“速度突围”,从红枣产业的七十二变到零碳工厂的绿色革命,从问鼎苍穹的“河南造”卫星到拓展至南美洲的“甜蜜半径”……大河之滨,民营经济动能澎湃。

5月20日,备受民营企业家期待的重磅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这部共9章78条的法律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全力优环境、疏堵点、破壁垒、解难题,河南民营经济迎来了新的发展春天。

如何让法治精神变为发展红利?如何在法治框架下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取得新跨越?记者就此展开采访,透视法治力量将如何破除隐性壁垒、激活发展动能。

强信心 以法治稳定性增强发展确定性

河南区域经济的发展版图里,民营经济书写着浓墨重彩的一笔。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实有民营经营主体达1090.1万户,同比增长3.23%,占全部经营主体的95.9%。

以法治之力,凝聚信心、凝聚共识、凝聚力量,谈及民营经济促进法,民营企业家无一例外地表达了振奋和信心:“天地广阔,大有作为”“更加安心,更有信心”……

“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创了多个‘第一次’,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河南大学干部培训中心专家库专家、河南省经济战略学会专家班亚光介绍,该法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释放出尊商、重商、亲商、惠商的强烈信号。

从“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从“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到“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制度”……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重点关切予以积极回应,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发展的确定性。

“民营经济促进法坚定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给广大民营企业家们吃下了‘定心丸’。”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郑州大学硕士生导师张彬说。

国家层面法治加码的同时,“河南方案”也在迭代升级。

3月21日,全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召开;郑州、许昌等省辖市密集召开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或民营企业座谈会。近日,《河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印发,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痛点、堵点、难点,针对性实施系列专项行动和攻坚,更好助力经济大省挑大梁。

“从国家层面为民营经济出台的专门法律,到河南省一系列政策举措,不断激发和提振民企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华隆生物总经理闫玉良难掩兴奋。

闫玉良告诉记者,民营经济促进法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了更优的政策支持与环境保障,使包括华隆生物在内的民营企业有更多机会参与更高层级的生物医药创新工作。而在河南省,科技创新赋能专项行动也被纳入《行动计划》,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高端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充分利用优势创新资源解决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难题”,这些激励企业大胆创新、主动作为。

“法律首次赋予民营经济组织牵头国家重大技术攻关的法定权利,对民企发展来说是一大利好。《行动计划》则明确了河南支持民企科技创新的具体细则。”北京英特飞智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负责人陈燕芳表示,“法律护航、政策赋能,我们可依托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加速推进研发进程。”

降负担 金融活水浇灌破解融资难题

虽然民营企业汇聚起了经济发展的璀璨星河,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发展不确定、抵质押物缺乏、金融产品匹配度不足等多层次原因,民营企业的金融市场地位与其经济贡献仍存在落差。

从全国统计数据来看,截至2024年年末,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授信户数超过6000万户,覆盖约1/3经营主体。另一方面,还有大量有融资需求的民营经营主体从未在银行体系获得授信。

如何让海量的金融产品更有效地惠及民营企业?精准,是破题之法。

为此,民营经济促进法将“适配性”提到了重要位置: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可持续发展原则开发和提供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资信良好的民营经济组织融资提供便利条件,增强信贷供给、贷款周期与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需求、资金使用周期的适配性,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和便利度。

以法为引,靶向发力,精准施策。省委金融办支持金融机构完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推动民营企业信贷投放扩规模、降成本。助力民营企业积极对接资本市场,通过专项培训、实地调研等,为企业上市、发债把脉会诊、精准辅导。

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组织开展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行动、“首贷”“信用贷”破冰扩面行动等,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企业融资需求,推动利率下行红利及时传导至民营实体,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为抓手,从供需两端发力,一手牵企业,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全面摸排融资需求;一手牵银行,为其推荐满足基本授信条件的小微企业,搭建银企精准对接桥梁,确保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

机制灵活、产品创新、服务精准,让河南省飞创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获得感显著提升。“我们的设计项目回款需要周期,一些业务还要垫资。我省的‘专精特新贷’,专款用于研发,额度高、审批快、随借随还,灵活的贷款模式很适合我们。”该公司创始人陈亮表示。

持续完善的政策保障之下,我省金融支持民营经济的活力氛围正加速形成。银行业“贷”上发力,为民企创设专属服务方案与融资新产品;保险业围绕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等关键环节,开展全过程风险保障;担保业优化银担合作、落实分险机制,让银行敢贷、愿贷;基金业当好耐心资本,从创新源头陪伴企业成长;债券市场增量提质,促进全省社会融资结构持续优化。

数据是最直观的成绩单。截至4月末,我省民营经济贷款余额达到2.39万亿元,较年初增加906.5亿元,占各项贷款的比重达到25.8%,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澎湃动能。

优服务 平等对待打开发展广阔天地

在实际经营中,民营经济面临新的机遇同时,也遇到许多困难与挑战。“玻璃门”“卷帘门”“旋转门”的隐形“三重门”,形象道出了民营企业的成长阵痛,也折射出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掣肘。

痛点所在,法之所向。细数民营经济保护法:确定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以“非禁即入”破除隐性壁垒;要素保障层面,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土地等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做到“一视同仁”;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方面,规定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强调“不得侵犯”……

“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平等’二字重于千钧。”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政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全文贯穿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关于“平等”“公平”“同等”的表述一共有26处,不仅是一部民营经济的“基本法”,也是一部“发展促进法”和“平等保护法”。

民营企业家关注的另一个焦点,是企业产权和个人权益的依法维护。作为增强民营企业安全感、提振发展信心、形成良好预期的关键举措,“权益保护”在民营经济促进法中以专门章节呈现。

“我们切实感受到了市场准入更畅通、要素获取更公平、政务服务更贴心。”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赵春霞告诉记者,在不断优化服务的同时,政府部门减少了入企打扰,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执法乱象,让民营企业反映强烈。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了明确规定: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

严控现场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简单事项“一表通查”……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从行政检查事项、标准、方式等11个方面,对涉企行政检查进行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规范管理,既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企,又要保证必要的检查有效开展。

通过“放大镜”找问题、拿着“手术刀”挖根源……5月8日至9日,洛阳市司法局牵头组织了全市第一轮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动,对伊滨区“驻站式”监督抽取的96本涉企行政处罚卷宗进行全面体检,对照相关标准、办法,深挖涉企行政执法的大小问题,以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

如今,在开封等地,行政执法队员入企前先扫码,“亮码执法、亮码检查”已成为入企检查的标准流程。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公平竞争的赛道上,民营企业更需以法治思维重构经营逻辑,以合规经营“起步”,以开拓创新“领跑”,在法治护航下闯出加速度。

专家观点

在法治轨道上释放民营经济更大活力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 马明华

法律不只是单纯的思想,而是有生命的力量。今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具有重大的法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我省需要进一步顺畅机制、凝聚合力,将法律文本转化为实践动能,在法治化轨道上释放民营经济更大活力。

顺畅政企沟通,亲清政商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涉企沟通联络机制,在与民营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立法与行政决策中,提高民营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度,积极、充分寻计问策、回应诉求。变“被动回复”为“主动公开”,特别是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领域,以公开原则破除隐性门槛,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方式,提升服务,让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构筑合法权益保障防线。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对民营经济组织最小影响、最小损害的手段进行合法行政检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提高规范化水平。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趋利性执法等破坏营商环境、影响政府形象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严格追责。切实发挥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职能,让民营企业家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他们的法治获得感。组织法律从业者入企普法,提供法治服务,提高法治素养。充分利用调解等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减少诉讼负累。

主动守法,合规经营,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科学的立法、严格的执法、公平的司法杜绝“劣币驱逐良币”,民营经济经营者严格、模范守法就是最大的“降成本”。民营企业要合规经营,自觉接受监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传统家族式管理向现代化治理转型。法律的实施离不开社会认知的深层支撑,要培塑正面典型,规范涉民营经济信息传播秩序,依法处理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恶意侵害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权益的行为,营造关心、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河南民营经济发展之路,是中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缩影。相信在法律的坚实保障下,河南民营经济必将有更大作为。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晓荷 整理)

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

共9章78条

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保障公平参与竞争

●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加强投融资支持

●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

●国家推动构建完善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风险的市场化分担机制

保障科技创新

●国家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积极发挥作用

●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

优化服务,保护权益

●行政机关坚持依法行政

●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晓荷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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